法学名师风采
陈 兴 良

      陈兴良男,汉族,1957年3月21日生,浙江义乌人。1977年12月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81年12月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4年12月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1987年12月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984年12月至1997年12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任助教(1985年)、讲师(1987年)、副教授(1989年)、教授(1993年)、博士生导师(1994年)。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干事、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干事,1998年入选国家教委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其主要著作和论文有《正当防卫论》、《论我国刑法中的间接正犯》等150多部(篇)。

朱 苏 力

    苏力(朱苏力),祖籍江苏东台,1955年愚人节(因此很不聪明)出生于安徽合肥(但一直很瘦)。1970年12月入伍搞炮兵测绘(最高军职为班长),1976年6月退伍后当测绘工人,游山玩水8年,喜好写点新诗,一度想当诗人。1978年因高考成绩不佳,不幸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注:当时录取分数最高的是文史哲),仍不好读法律书,每每歪曲马克思的话(大意是《我总是把法律放在哲学和历史之后》)为自己的不务正业辩解。终于于1982年获得法学学士,并考研成功;但似乎又别有所思,赴广东海关分署从政。两年后二度考研,再次入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就读于张国华教授门下学习中国法律思想史。一年后,赴美自费公派留学,先后就读于加州McGeorge School of Law和Arizona State University,获LL.M(1987,美国商法与税法)、M.A(1992,美国法律制度)和Ph.D(1992,法律的交叉学科研究)学位。实验生活多年,几度见异思迁,专业换了不少,飘流各地(包括海外),似乎才觉悟自己别无所能,只能读书、教书。1992年归国,任教北京大学法律系,先后聘讲师(1992)、副教授(1994)、教授(1996)和博士生导师(1997)。

赵 秉 志
    赵秉志,男,河南南阳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 会副总干事等多种学术职务。1988年至1997年间自始至终参加 了中国立法机关个性刑法典的工作。个人撰著《犯罪主体论》、 《刑法研究系列》(五卷本)、《改革开放中的刑法理论与 实务》等著作。
高 铭 暄
      高铭暄,1928年5月出生于浙江省玉环县。1951的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攻读研究生并于1953年毕业。
    高铭暄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务委员会主任、法学教授、刑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刑法研究人总干事、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主席、中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召集人、中国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会法学组副组长。主要著作有:《新中国刑法立法文献资料总览》、《刑法国际指导原则研究》、《经济犯罪和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的国际化及其对策》、《经济犯罪和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研究》《刑法学原理》、《新中国刑法科学简史》、《中国刑法学》、《新中国刑法的理论与实践》、《新中国刑法学研究综述》、《刑法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等。此外,还撰著、主编、合著(译)有法律专业书籍70余部,发表文章近200篇。自始自终地参加了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即1979年刑法法典的起草及1997年刑法典修订工作。自1980年起参加了中国立法机关制订单行刑法的起草研讨和中国最高司法机关制订刑事司法解释的研讨咨询工作。高铭暄教授还作为中国法学专家,先后赴美国、英国、意大利、奥地利、日本、法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访问、讲学、考察、参加国际会议。
    曾被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其主编的《刑法学原理》(三卷本)获国家图书最高奖项--第二届国家图书奖,主编的《中国刑法学》获第二届中国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特等奖,主编的《刑法学》获中国国家级优秀教材一等奖和中国司法部优秀教材一等奖。曾被收入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并被收入中国多种版本的著名学者、著名法学家名录。
王 利 明

     王利明1960年生,汉族,湖北省仙桃市人,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常务委员、法学院学务委员会副主任、《法学家》杂志社副社长、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

    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律师,并兼任山东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大学的兼职教授。

    王利明教授1981年12月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2年2月至1984年12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攻读民法专业硕士学位,获法学硕士学位。1989年2月至1990年2月在美国密执安大学法学院进修。1987年2月至1990年6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攻读博士学位,并成为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

    1995年荣获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1998年8月赴哈佛大学作高级访问学者。

江   平

    江 平1930年12月出生,浙江省宁波市人。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 北京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现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导师。 担任的主要社会职务有:北京政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 长(1983年-1988年);中国政法大学校长(1988年-1990年);七届全 国人大代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 任委员(1988年-1993年);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988年-1992年);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1985年至今);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1995年 至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仲裁员、专家委员会委员。 曾赴比利时根特大学、香港大学、意大利第二罗马大学、日本青山 学院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讲学,获比利时根特大学名誉法学博士, 并任秘鲁天主教大学名誉法学教授。

江   伟

    江伟 1930年11月出生,河南省开封市人,195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破产法》起草顾问,海南大学客座教授,《诉讼法论丛》主编。

巫 昌 祯

     巫昌祯江苏省句容县人,1929年11月生,195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至今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现为教授。主讲过民法、婚姻法、家庭社会学等课程,以婚姻法、妇女法的教学和研究为主。参加过四次立法活动(民法、婚姻法、妇女法等)。主持或参与六项课题的研究工作(婚姻法、法学四十年、计划生育法等)。主编或与个人撰写的论著近百部(篇),多次参加在国内举行的国际会议,为:世界法律大会、中美妇女问题讨论会、中日妇女问题讨论会、预防家庭暴力研讨会、世界妇女大会,等。先后赴美国、日本、澳大利亚、菲律宾、哥伦比亚、委内瑞拉以及香港考察妇女问题或参加世界性的国际会议。曾被评为北京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市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全国先进工作者、市、全国"三八"红旗手等,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 现任全国政协委员、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全国妇联执委、北京市妇联副主席、华坤律师事务所主任等。

应 松 年

    应松年,1936年11月生,浙江宁波人,1960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曾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行政法硕士生导师组组 长、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制研究所所长等职。1995年调任国家行政 学院法学部主任、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连续选为北京市 第十届和本届人大代表,本届全国人大代表,任内务司法委员会委 员。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应松年教授致力于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教学、研究, 是我国第一批行政法硕士研究生导师,是最早的行政诉讼专业博士 生导师之一。两次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师。参与编写我国第一部行政 法学教材《行政法概要》,主编法学统编教材《行政法学》、行政 诉讼法学》,撰写和主编《行政行为法》、《行政法学总论》、 《国家赔偿法研究》、《行政法的理论与实践》、《行政法与行政 诉讼法词典》、《行政法学新论》、《行政管理学》等,撰写发表 《依法行政论纲》等一批论文。其中有不少是北京或全国的重点课 题,所撰论著多次获校级、部级和全国的各种学术论著奖,为行政 法学教材建设、为行政法学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多年担任中国法 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兼任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中国监察会、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等职。1986年起担任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立法研究组副组长, 参加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教育法等重要法律的 起草,并承担《卫生法》、《农业法》、《渔业法》等各部门行政 立法的顾问、咨询工作。兼任北京、天津市政府法律顾问。 1990年以来先后去日本、法国、台湾讲学,去美国、 德国、澳大利亚、荷兰、香港、澳门等地考察及参加国际学术会 议。

 江 礼 华

   江礼华,原在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和中国人民警官大学任教,任民法和刑法教研室主任,九二年晋升为教授。现系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终身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专家。《世界名人录》(中国卷二)和《中华法学大词典》(刑法卷)有专条介绍。曾经主编或者合著专著有《刑法的修订与适用》、《中国刑法讲义》、《警察学》、《中国民法讲义》和《各种犯罪与司法实践》等四十多部,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八十多篇并且多次参加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法学领域有较高造诣。

 

(未完待续)